邢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医队伍、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按照邓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邓州市落实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激励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邓卫〔2020〕122号)要求,一是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一般诊疗费(签约医师费)“三项经费”。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达到89元,村卫生室承担任务提高到5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人均10元,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5元,其中村级7元。至目前,已拨付给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卫补助资金2000万元;已拨付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20万元;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减轻村卫生室日常运行费用负担和降低医疗风险。按照河南省卫健委《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豫卫基层〔2022〕7号)要求,“2023年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提高到4500元,优先用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医疗废物处置费和投保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等支出,结余部分可统筹用于辖区村卫生室房屋修缮、设备更新等”,截止目前,已购买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54.74 万元,拨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534.76万元,合计589.5万元。三是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邓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邓州市财政局、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邓州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邓卫〔2020〕90号),印发了《邓州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工作方案》,拟定了邓州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聘用合同,使该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纳入“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财政资金补助部分的申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已签批并提交市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充实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将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从事医疗健康服务。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8号)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邓州市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实施方案的通知》(邓卫〔2021〕31号),6月中旬组织各乡镇(办)申报村卫生室岗位需求,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公告》,公布了如汲滩、陶营、九龙等乡镇卫生院的23个岗位。截止目前报名14人,按照招聘程序,正在进行审查审核中。
二、加快推进公有化村卫生室建设
近年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卫健委、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卫基层〔2020〕11号)要求,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形象化的要求,启动实施建设公有产权村卫生室112所,其中包括13所移民村卫生室,使得村卫生室颜值、内涵全面刷新,提升了乡村医疗服水平,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分类推进公有化村卫生室建设。
1、改建一批。对前期排查173个废弃村小学、废弃村部、村集体闲置用房、幸福大院等,以及现村部可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可用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具体由财政出资卫生院或村委负责实施。
2、平台公司担保先建一批。对2021年已完成土地测绘、勘探、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的118个行政村卫生室,由市政府5大平台公司担保先建,后续市财政分年度支付偿还平台公司。
3、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新建一批。对剩余46个公有产权卫生室,市卫健委负责由医疗集团牵头申请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约2300万元分批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支持我市基层卫生工作,我们将与您一道共同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发展。
邓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