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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9-01【打印该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南阳市委市政府、邓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河南省、南阳市和邓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保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法治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全面提升,基本形成社会期待的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涉企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聚焦企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畅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衔接,明确工作分工,保证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后都能及时报送备案,杜绝不报、漏报、迟报。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没收同等价值违法所得等重大处罚,要求严格按程序向市司法局备案。经审查发现违法处罚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废止与《条例》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均纳入清理范围,由制订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一律废止。

4.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多采取辅导、建议、劝勉、提示等柔性执法手段,少采取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柔性执法模式,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试点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轻微违法且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5.加强行政执法投诉监管,大力宣传全市行政执法投诉热线0371-62166687,建立台账,做到当天交办,当天回复。同时积极与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协调,充分利用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调联动、全方位覆盖的巨大优势,把该热线接收的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转交司法行政部门,由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问题进行调查,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主办、行政执法部门协办的行政执法举报信息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到位。

(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避免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中小企业服务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均等、智能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

7.畅通涉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办理,对“经济困难”事项免予审查。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企业困难职工和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针对中小投资者家庭困难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司法救助。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律援助及公益宣传活动,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8.为企业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为企业困难职工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组织司法鉴定行业送法、送医疗服务进企业,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医生就近到企业为职工免费义诊。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网上办事能力,尽可能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9.对中小企业及职工申请办理公证业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及时服务”“上门服务”“特事特办”4项便利措施。就办证程序、依据、所需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制作清单,实现“最多跑一次”。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公证申请力求随到随办,最迟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民事经济大宗公证、招投标、等重大活动公证、保全证据等,公证人员上门服务,现场公证。对于特殊情况的公证申请,实行特事特办制度。

10.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对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每年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两次,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民营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

(三)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11.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建立企业家微信服务群,角度、多渠道摸排查找可能影响企业稳定的风险点,对因工伤、减薪、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等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涉及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主动加强企业与信访、劳动监察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案件动向,共同防范企业管理风险,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切实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排查涉企矛盾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劳务用工、知识产权等方面梳理风险,加强对企业民法典、企业法、税法等方面涉企法规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强化风险预测预警预防。

12.大力发展民商事调解,建设多元调解机制,为快速高效地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低成本、精准专业的解决途径。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企业、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的争议纠纷。推动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机制,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便利。

(四)加大涉企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13.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邓州市“八五”普法规划,融入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全民共同遵守的社会氛围。

14.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园区”等活动,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开展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能,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企业发展护航。

15.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加强对民商事案例的分析和整理,定期在普法平台发布案例,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和教育功能,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中央、河南省、南阳市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邓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全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阳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邓州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班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协调安排重要版面、采取专版专栏、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举措和重要成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挖掘推出更多来自基层、源于实践、鲜活生动的报道,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邓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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