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主体 |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见下文适用对象 |
办理依据 |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善于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的通知(豫政【2022】84号) | ||
适用对象 |
1、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指《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所列的七种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是指被征地(含水系建设工程政府占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征地后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3、贫困家庭劳动力(指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4、返乡农民工。 | ||
办理材料 |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所有项目填写详细完整后打印,经核对无误方可提交。(申请人签名处必须为手工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贫困家庭明白卡、返乡农民工提供返乡创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5、证明稳定经营资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5000以上)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地勘察照片 8、提供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支付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明细说明、记账凭证) 9、创业者本人银行卡账户复印件(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登录河南就业网官网,点个人办事,然后点就业补助资金,打开后点开业补贴,按要求上传资料后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账户。(一次性5000元)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
办理地点 |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77-62287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