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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X:
你不服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4日在全国12315平台对你投诉举报作出的回复,于2023年3月6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回复并责令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
经审查你提交的相关材料,本机关认为: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是2022年11月14日做出,你于2023年3月6日向邓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六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决定对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