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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终止】邓政复终〔2023〕6号  
司法局  2023-04-06【打印该页】

申请人:X199310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邓州市腰店镇

被申请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常吉朝,

申请人不服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2023年1月17日向邓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3331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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