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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公务灶” 炒好“廉政节俭菜”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02-01【打印该页】

“饭菜虽然简单,但很具邓州地方特色,吃得实惠,吃得舒心!”日前,一位客人在河南省邓州市桑庄镇的“公务灶”上用过午餐后说。

谈起“公务灶”,一位在邓州市政府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连声称好:“在‘公务灶’就餐,原料新鲜、卫生安全,吃着放心不说,最重要是经费有限,不提供烟酒,自然而然落实了工作日中午的‘禁酒令’。我们下基层工作的担心没有了,开展起工作来,效率提高很多!”

从去年开始,邓州市把遏制公款吃喝歪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在全市强力推行了“公务灶”制度。

该市规定,全市所有的乡镇(街、区)和市直主要系统、单位,均须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设“公务灶”。除招商引资及特殊情况,确需到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其余上级来人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活动需就餐的,一律按每人每餐35元标准在“公务灶”接待。“公务灶”以外的接待费用总额,不能超过单位年度接待总额的35%

该市还明确规定,各乡镇、各单位还必须建立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对口陪客制度、定期结算和公示制度,并对“公务灶”接待情况建立专用账簿,专人负责填写登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务灶”费用结算、审核、报销的全程监督。

该市还把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和村级“零招待”工作要求纳入“公务灶”制度中,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公务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把“公务灶”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

为确保“公务灶”制度在全市得到较好执行,邓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带头做起,腾出办公用房,本着简便、节约、实用的原则进行改造,设立“公务灶”。除重大活动外,来客全部在“公务灶”接待,并定期公开接待费用,接受社会监督。用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姚龙其的话说就是,“抓作风转变,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就要作表率、带好头”。

目前,“公务灶”制度已在邓州28个乡镇和32个市直单位得到规范执行。统计数字表明,自20125月份推行“公务灶”制度到今年1月初,邓州市公务招待费用同比下降21.3%;民意测评显示,群众对干部的节俭廉政作风满意度提高了14.7个百分点。(作者:张书勇 丁建晓 柳峥 转载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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