穰发[2012]20号
中共穰东镇委员会 穰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全镇招商引资工作
奖 励 意 见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我镇广大干群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动镇域经济科学发展,增强我镇综合实力,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奖励对象
考核对象: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单位2012年新引进的项目。
奖励对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行政村(社区)、镇直单位和个人。
二、项目认定
所新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节能要求,属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现代农业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第三产业项目等,不含政策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考核办法
考核主要采取实地查看和观摩评比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镇直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组,进行考评。
四、奖惩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奖励投资总额的2‰;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一次性奖励投资总额的3‰;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一次性奖励投资总额的4‰。非工业项目按此标准的30%执行。项目的考评以实际到位资金数为准,由考核机构进行考核落实,项目建成投产后实施奖励。
2、由各行政村(社区)引资的工业项目,年税收实现百万元以上的,每年按地方实得财力的20%对村(社区)集体进行返还。5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3、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排名在前3位的村(社区),党支部优先推荐为邓州市红旗支部,党支部书记优先推荐为邓州市功勋支书。
中共穰东镇委员会
穰东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