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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邓州市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13-08-09         信息来源: 穰东镇人民政府       编辑人: rdzrmzf

 

穰政【2013】19号


穰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邓州市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邓州市人民政府:
 《邓州市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报市政府予以审查批复。
 
                                                                                   穰东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邓州市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3】27号),董营村紧紧围绕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这一主题,以土地综合整治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村推进,对“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治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12年《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彭桥镇等16个乡镇17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邓政文【2012】99号),对邓州市穰东镇董周村土地综合试点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2年《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邓州市9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的通知》(豫土综治办发【2012】37号),对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试点项目进行了备案。
 二、项目概述
 根据已经批复的《邓州市穰东镇董周村村庄建设规划》,董周社区涉及1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1100户,4450人。原村庄占地1350亩,现社区规划510亩,节约耕地840亩。社区采取统一规划、村民自建模式,以烟叶生产为基础,培养壮大皮毛市场,发展服装加工和养殖业,进一步增加群众收入。
 该项目区建设规模涉及拆旧区和建新区建设规模234.77公顷,拆旧区49.05公顷,建新区34.10公顷,综合整治后新增耕地16.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95公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旧区复垦,新村建设工程(主要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工程)。
 该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总预算投资为2848.51万元,其中2013年度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52.7%;2014年度投资1348.51万元,占总投资的47.3%。
 三、建设任务
 (一)拆旧区废弃房屋拆除清运工程量2.15万m³,拆迁零星树木15620棵。拆旧区场地平整面积49.05公顷,整治后新增耕地深翻面积为16.91公顷,增施有机肥5726吨。
 (二)新村建设工程规划用地34.10公顷,确定“三横、四纵、一心”的规划结构。“三横”指一条主干道和两条次干道形成的绿化景观轴,“四纵”指董周村南北向的四条主干道,“一心”指以文化大院和服务中心。总体设计上本着集约用地,组团式布局,建设方式为保留、新建、改造及拆除四种整理方式,形成具有新农村空间脉络和富有特色的住宅建筑风貌。
 (三)公益事业等配套工程
 (1)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50㎡,养老院建筑面积640㎡,布设在社区的中央部位。
 (2)教育类幼儿园用地面积520㎡(6个班),小学用地面积730㎡(12班)。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60㎡,全民健身设施1处,均布置在社区中央,方便居民生活。
 (3)农贸市场用地面积1000㎡,食品加工点用地面积300㎡,餐饮1处,根据规划进行布设。
 (4)医疗卫生类的卫生站建筑面积200㎡,布设在广场西侧,砖混结构,配置常用医疗设施。
 (5)垃圾收集转运站1处,垃圾收集点5处,公测2处,满足市场公用设施需要。
 (6)规划村庄主要道路2条计1.5km,次要道路5条计5km;入户道路4km。
 (7)建设水厂一座,给水管线沿村庄主要道路环状布设,平均日用量700m³/d,最高日用水量800m³/d。网管采用PE给水塑料管,共布设供水干管(DN200)4.1km,供水支管(DN100)5.2km。
 (8)排水管道布设呈树枝状,生活污水经排水管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室外排水管道,雨污水管道沿主要道路布设,管径为DN500,共布设排水管道5.2km。
 (9)规划在居住区北部设变电站1座,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半径控制在500米以内。宅前道路低压电力线沿建筑后墙进入住户,新村共架设高压线路2.0km,低压线路4.0km,共布设路灯280套,铺设通信电缆2.6km。
 (10)为给居民创造舒适、优美、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共设垃圾收集点5处,设公测2座,垃圾中转站1座。村庄绿化在整体布局上充分尊重自然地形地貌,采用集中与分散,动与静分离手法,以景观大道为主轴线,以开放空间广场为节点,贯穿整个村庄,采用造型优美的路灯,杆距小于40米,杆高8-10米。活动场地的铺装采用透水材料并使用嵌草砖,以提高规划区内的绿地率。
 四、实施目标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2年,从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1)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计划安排
拆旧建新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
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村庄拆迁工程自2014年10月开始至2015年5月分期逐步进行,拆迁后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工期安排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
(2)新村建设设计安排
新村建设根据拆迁情况分期逐步进行 ,该工作安排在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进行。
2014年8月进行验收。
五、资金安排
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的年度工程量,安排年度投资分配
计划。项目投资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
 该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总预算投资2848.51万元,其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投资350.55万元,由市财政耕地开垦费及乡镇、村自筹资金和社会投资,占总投资的12.3%;新村建设工程投资1944.93万元,占总投资的68.3%,整合交通、教育、水利、农业、卫生、林业、科技、电力、环卫等部门涉农资金共同投资。居民房建设资金3516万元,由当地群众自筹解决。入住企业建设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实施步骤
 本项目为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的实施必须本着建新区总量控制、拆旧区建设同步进行的原则。具体工作可以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主要是成立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建新区的实施任务;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出台相关拆迁政策,制订拆迁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询异议,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时间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建新区面积一半的建新工作,同时,完成规划设计拆旧区面积一半的拆旧工作,并做好拆旧后农民的安置工作。
 第三阶段(拆旧阶段):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剩余的所有规划设计拆旧区的拆旧工作,该拆旧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第二阶段剩余的建新区的建新工作。
 第四阶段(农地整理阶段):主要是争取国土、农办、水利等部门农地整理项目,整合涉农资金,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本项目农地整理资金开始,利用一年的时间完成本项目农地整理工作任务。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每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后,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行业标准,对各自负责的子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责任分工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旧村拆除、旧村拆除后宅基地复垦、新村建设、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地整理和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在自己责任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相应子项目的实施工作。
 镇政府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制定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解决项目实施,新村建设和新村建设后村民入住等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保证拆旧建新的整体工作按时完成,确保农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国土资源中心所:负责项目区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和增减挂钩子项目的实施工作,以及对试点村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
 财政所:提出统筹整合项目各部门资金方案,全程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村镇规划所:根据项目规划设计,结合本部门的相关规定,监管和落实新村建设严格按照本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并对新村规划按照本部门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按照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房屋质量的控制、检查和验收工作。
 其他部门:在项目实施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能时,必须服从大局、服务发展,全力做好配合和支持工作。
 上述各相关部门要在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主动跟进,融入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八、政策保障
 (一)指标保障。项目所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建新拆旧时,必须确保项目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区内自求平衡;对土地综合整治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用于新村建设,预留非农产业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项目区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规定,优先安排一定的周转指标给予配套。
 (二)资金保障。项目所在地行政村要积极统筹协调各有关企业、集体、自然人以奖励或投资入股、联建等各种容易被接受的方式自筹各项资金,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的自筹部分的资金能够及时到位,不影响项目整个工程的实施。
 (三)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政策要求的程序执行,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制定资金管理方案。镇财政所要按各部门资金管理的渠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确保项目实施中资金及时拨付,不因项目资金款不到位影响项目工程的进展。
 (五)制定后期管护措施。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后期管护措施,防止项目区人为损害项目工程或项目工程自然损害后能及时得到维护,确保项目实施后能最长期限、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功能。
 九、有关要求
 (一)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收益权与处置权。在运作模式、规模经营、旧房改造、新居建设、非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多种选择,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对土地整治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
 (二)严格管理,明确奖惩。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土地综合整治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按项目管理,由各部门按《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思路,管理使用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和项目,加强监管检查和审计,确保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三)建立考评奖惩制度。镇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实行目标管理,将该行政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效果、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指标,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用地政策、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好的,给予资金和政策方面的倾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建设质量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大,弄虚作假以及其它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拆旧区拆迁户名单
       2、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新区建新户名单
       3、乡镇政府履行项目建设任务承诺书
 
 
 
 
 
 穰东镇履行项目建设任务承诺书
 
邓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部门批复的《邓州市穰东镇董周社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我镇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解决项目实施、新村建设和新村建设后村民入住等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保证拆旧建新的整体工作按时完成,确保农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二.不发生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超出试点范围建设和扩大建设规模。
 三、不存在新村建设任务不按时完成,拆旧区未及时复垦。
 四、不出现未经农民同意强拆强建,损害农民利益。
 五、不借新型农村社区或新农村建设名义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六、不重复使用节余建设用地指标。
 七、不存在其他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的事项。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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