穰东镇集镇整治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穰东镇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改善环境,提升镇区品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仲景路、省道S231线镇区范围及周边街道。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1 7日至12月31日,为期两周。
宣传阶段:2016年12月17日—12月21日
自拆阶段:2016年12月22日—12月26日
强拆阶段:2016年12月27日—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1、严禁占道经营和乱摆乱放摊点,取缔马路市场,依法拆除街道两旁各种私搭乱建违规建筑。除仲景路高杆灯附近摊位可以暂时摆放在路沿石以上,其他整治街道一律不准店外经营。
2、取缔马路市场、划行规市,凡水果、蔬菜、肉架等流动摊点,一律到团结路、新华路、义乌路经营。
3、市场经营户和顾客的车辆应在路沿石以上停放整齐,配货车辆严禁早上8:00至下午5:00进入相关街道,确保市场进出口及市场内通道畅通。
4、门店经营招牌应放在门市上方或窗户上方,依法取缔流动广告牌,违者没收并予以销毁。
5、经营户要按“门前三包”要求自备垃圾容器,门面的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处理。倾倒垃圾时间冬季为早8:00以前、晚5:00以后,夏季为早7:00以前,晚6:00以后。
四、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惠及千家万户。希望广大居民大力支持,自觉维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阻碍破坏市场整治行动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煽动群众闹事或经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穰东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