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双拥动态  政策法规  理论研究  双拥图库  双拥简报
 
  首页 >> 专题栏目 >> 邓州市双拥工作专栏 >> 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作者: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5-23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2-05-19 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退役军人从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建设人才转变,促进退役军人快速适应社会,实现充分稳定就业、成功创业,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办〔2021〕29号)要求,现就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决策部署,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举措。坚持市场导向、就业牵引,将退役军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部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依据现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打通从职业能力提升到稳定就业、成功创业的培训链路,让更多退役军人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推动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实现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获取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新返乡报到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

三、培训内容

(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按照“即退即训、全员参训”的原则,每年退伍季,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总时长不少于80学时(线下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1天按照8个学时计算)。其中,40%用于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和业务理论等学习,20%用于实操培训,40%用于线上培训。

1.大力开展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引领放在首位,将“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伍誓词”等活动纳入培训内容,通过实地实景实案教育模式,教育退役军人直面革命历史,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投身家乡建设。

2.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邀请心理专家深刻解析就业创业成功案例,纾解角色转换压力,以参观当地知名企业、老班长讲述回乡就业创业故事、组织心理摸底测试等形式,帮助退役军人迈好人生转折、工作转轨、事业转型的关键一步。

3.帮助制定个人规划。开设就业、创业、法律、金融等知识课程培训,全方位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开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人才测评,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特点和个人专长,找准人生目标定位,调整个人发展预期,做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4.组织培训意愿调查。根据退役军人培训意愿、就业需求,建立培训需求台账,引导退役军人在全省年度机构目录清单内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培训专业,为后续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奠定基础。

5.开展模拟实操训练。根据退役军人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遴选确定部分职业(工种),开展基础知识、实操培训,让退役军人对将要参加的培训和后续工作岗位有基础认知。

6.丰富线上培训内容。依托河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统一开设全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网络课程。课程涵盖思想政治、安全保密、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金融知识、地方经济分析、就业创业形势等各项内容,并根据退役军人需求,增设当前社会热门职业(工种)理论和创业基础知识等课程。

(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由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可采取项目制方式进行,由省退役军人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

1.抓好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推出一批就业市场需求大、见效快的中短期培训项目,推动尽快就业、充分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支持入读技工院校接受系统教育培训。加强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增强培训实用性,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2.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培训。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创业计划、项目选择、市场评估等能力。将返乡创业退役军人纳入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报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被成功认定的,给予2~15万元的项目补助。

3.提升中高级技能培训比例。对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退役军人,对照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职业目录,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针对性开展就业市场潜力大、“含金量”高的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加强军地职业技能衔接转化,拓宽就业方向、提升就业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退役军人接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支持他们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四、培训组织

(一)制定工作方案。省退役军人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退役军人项目制培训工作方案,试点推进项目制培训。各地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科学分解目标任务。

(二)优化工作格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培训组织、统计报告、绩效评估等具体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培训备案、监管、评价取证等工作;广泛动员鼓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和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扩大培训规模,形成对退役军人组织送训、分类承训、鉴定评价的完整规范培训链路。

(三)落实培训任务。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力争实现“入学即入职”。大力开展项目制培训,采取“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方式,融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训,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符合退役军人特点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压实承训参训责任,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将参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成功率与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督导承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将学员到课率与生活费补助发放挂钩,确保做到“应训尽训”。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坚持培训全过程跟踪,压实工作责任。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列入年度退役军人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追踪问效。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适时开展观摩活动。

(二)强化培训经费保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经费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依托项目制方式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和国家补贴经费实施,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培训生活补贴由安置地县级政府负责保障。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三)实行统计报告制度。建立退役军人培训台账,健全完善信息采集、数据核实、台账管理等制度机制,实行实名制信息管理,确保实时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总体情况和个人信息。退役军人所有类别职业技能培训,均需填报《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分别向本级人社部门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备。

(四)提高培训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简化退役军人参训审核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探索建立“互联网+”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讲普及,提升相关政策影响力和知晓度。广泛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展示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成果,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强化典型引领,积极宣传各地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的经验与成效,营造支持和服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良好环境。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3日

 

邓州市双拥工作专栏 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5/11 16: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