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市级动态

邓州市统计局荣获2016年度市级标兵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 邓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4-18 08:41  字号:【

    根据邓文〔2017〕13号文件规定,邓州市统计局荣获2016年度市级标兵文明单位,自2017年1月起享受市级标兵文明单位待遇。
    2016年以来,市统计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务实求进,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在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网站导航|联系我们|版权保护|隐私声明|网站帮助

主办:邓州市统计局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办公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0号 咨询电话:(0377)62213088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E-mail至:ssf_dd2001@sina.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1/19 1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