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邓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邓州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邓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8-06-12 15:22  字号:【

 

邓统文〔2017 2

 

邓州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17年邓州市统计工作要点的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的时期,全市统计系统要全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和统计管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服务水平,为邓州建设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和监测预警工作

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必须扎实推进,高效、全面完成任务。

一是要认真搞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以及基本单位、投资消费、人口就业、社会发展、能源资源环境等各个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尤其是继续做好“四上”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的联网直报等统计调查,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二是要做好2017年投入产业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早着手建立投入产业调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等调查基本条件。开展调查试点,并按照投入产业调查实施方案,做好调查选点,组织开展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是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警,着力加强GDP、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趋势性问题,做出正确的预警判断,为领导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发挥统计的参谋作用。

同时,加强社会民生统计,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加强收入消费统计调查,进一步提高统计监测评估能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党的领导科学决策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一是要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预判,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利用手中掌握的统计资料,敏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加强分析研究,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准确判断经济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与预测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是要加大专题研究力度。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供给测改革、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新型消费业态、绿色发展等领域,制定下发统计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查与研究,撰写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报告,形成一批数据分析与意见建议并重,参考价值较高的统计分析精神,切实发挥好统计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要精心做好数据服务和数据发布解读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以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丰富数据服务内容,创新数据服务方式,利用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平台,完善数据发布形式,继续编辑好《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并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抓好统计数据的解读工作,主动适应领导的需求。

四是各乡镇(街、区)、各单位也要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努力提高各单位、各乡镇(街、区)的统计服务水平。

三、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健全乡镇、村、社区统计机构,确保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的落实。

二是搞好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统计专业人员、数据审核、处理能力和联网直报平台的应用技术,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完善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机制,加大入库力度,做好应入尽入,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餐企业,及时上报入库。做到先入库先有数,不断壮大“四上”企业规模。

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加强网络安全运行,确保联网直报等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配合意识,推动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大执行的执法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全力搞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切实加强紧迫感,把握数据质量,严格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圆满成功。

一要认真开展入户登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不准凭经验填报普查数据,不准以摸底数据代替普查数据,不准未经审核就上报普查数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要切实搞好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按照普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发展问题及时解决,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要及时做好普查数据处理,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按时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与录入、报道与接收、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普查结果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为党政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普查报告。

五、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强化对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统计整体效能和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着重在建设统一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调查项目管理,规范统计业务流程,规范数据设定与发布,建立部门统计信息交换机制等方面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职责分明、管理科学、数据协调、运行高效、信息共享”的部门统计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的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部门统计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宽培训内容,创新培训载体,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升部门统计人员业务操作技能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是推进部门间的统计信息共享。对接省部门综合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平台,进一步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全市统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依托GDP核算、工业、服务业等经济分析监测例会制度,进一步推进GDP核算、工业、服务业、农业等部门统计资料交换制度、形成,确保部门各项调查数据与政府统计调查的一致性,密切沟通协调,做到资源数据共享。

四是扎实做好部门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认真执行《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部门在上报要级部门综合一套表的同时,上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使政府统计机构及时掌握部门统计情况,不断推动统计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主动作为,促进地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纪政纪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落实。着力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是要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数据质量。

二是筑牢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联网直报防线。要严格执行“四上”企业标准,统计数据由企业直接独立上报、修改统计数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授意企业按指令数据上报,不得自行修改企业统计数据,杜绝代填代报。加强企业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规范统计业务,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是要筑牢查处违法行为的统计执法防线。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牢固树立“真实可靠、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坚守统计职业操守,以为民务实清廉,坚决与统计不正之风做斗争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凝聚全市统计系统昂扬向上、担当尽责、奋发有为的精神气概。

 

 

邓州市统计局    

2017年元月15  

网站导航|联系我们|版权保护|隐私声明|网站帮助

主办:邓州市统计局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办公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0号 咨询电话:(0377)62213088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E-mail至:ssf_dd2001@sina.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1/19 11: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