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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服务指南 
作者:      访问次数:           更新时间: 2017-06-29 11:02       来源单位: 桑庄镇人民政府  

 

一、村民个人建房审批

1、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向小组提出申请,由小组征求村民意见讨论同意,经村两委审核后上报镇村镇中心。

2、村镇中心实地勘测,符合村镇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在申请书上签暑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3、凭土地证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乡级人民政府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要使用耕地的,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二、公建合法项目审批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村镇中心根据申请资料,组织实地勘察。

3、资料审核后,符合乡村规划的,在申请表上签暑意见,报市城建局审批。

4、经市城建局审核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环境保护

1、承担建设项目预审。

2、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节能减排。

3、组织企业开展排污审报。

4、环境信访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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