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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湍河办事处
湍河街道办事处奖励扶助宣传单

信息索引号: NGTH-2101-2016-00003 发布日期: 2016-10-07 录入人员: thzwgk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发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每人每月奖励不低于二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每年240元)。
    2、养老保险补贴条件:
    养老保险入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或双女户父母年龄在45-59周岁之间,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养老保险出口: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年龄满60周岁,每人每年补贴120元。
    3、中招加分申报条件: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市高中时加10分。
    4、农村奖励扶助申报条件:1933年1月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含抱养)或双女户家庭,未违反政策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补贴80元(每年960元)。
    5、城镇奖励扶助申报条件:1933年1月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含抱养),未违反政策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补贴80元(每年960元)。
    6、特别扶助家庭申报条件:①特扶不分农业或非农业;②女方年满49周岁;③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特抚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其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80元(每年81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其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540元(每年6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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