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精神,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构建广覆盖、网络化的监管格局,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村委会食品安全监控点及食品安全协管员组成的乡食品安全两级监管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密切配合、村委会联动”的工作原则,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跟踪督导及指导协调工作,报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村委会食品安全监控点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等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下设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2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员,承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设立重点区域(行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划定区域食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分析及报告工作。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设立村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由各村委会主任兼任,各村委会聘请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区域(行业)内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线索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进行反馈。
二、加大保障力度,发挥监管作用
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保障力度,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及时发现、报告、处理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开展创建无食品制假售假窝点、无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无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三无”村委会活动,确保全乡人民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附:文渠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名单
文渠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文渠乡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 鑫 乡长
副组长:陈吉东 党委委员、副乡长
贾清云 纪委副书记
成 员: 吕善增 安检办主任
李万群 卫生院院长
张 印 中心校校长
唐 晓 派出所所长
王新献 工商所长
张继红 农业中心主任
孙 伟 食品站站长
刘艳涛 卫生防疫组组长
乡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机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清云同志兼任(手机13938989252),食品安全监管员由吕善增、刘艳涛同志(手机13523662316)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