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车辆运载超限通行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
运载超限物品的人员 |
交通管理大队 |
无 |
《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 1-3天 |
1 |
1 |
不收费 |
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