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设立专职消防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 〔2012〕35号)附件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6项)》省公安厅(共4项)3.设立专职消防队许可(下放省辖市公安局)。 |
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 |
消防大队 |
无 |
无 |
未设定 |
未设定 |
不收费 |
保留 |
此项工作发生率低,职权目录中不再公布。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