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 环节 |
责任 事项 |
实施(责任)机构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7 |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四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 编制 | 1、编制阶段: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建立组织、确定人员、拟定编制方案。 | 村镇科 | 无 |
||
审查 |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编制规划,并对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依法审议和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 村镇科 | ||||||
报批 | 3、公布阶段责任: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批准后及时公布。 | 村镇科 | ||||||
事后监管 |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 总师室 | ||||||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该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77—62366988 投诉机构: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77—62120667 | ||||||||
受理地点:邓州市城乡规划局村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