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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任
事项
实施(责任)机构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7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四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编制 1、编制阶段: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建立组织、确定人员、拟定编制方案。 村镇科    








审查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编制规划,并对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依法审议和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村镇科  
报批 3、公布阶段责任: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批准后及时公布。 村镇科  
事后监管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总师室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该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7—62366988                     投诉机构: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77—62120667
受理地点:邓州市城乡规划局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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