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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地形测量及建设工程放验线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办理
环节
责任
事项
实施(责任)机构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8 现状地形测量及建设工程放验线 《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验核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受理 受理责任: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申报材料,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测绘院    








执行    执行责任:现场勘查;材料审核,建设工程平面定位图及测量成果 测绘院  
决定    作出决定:建设工程放样验线测量成果图(不予出图的应告知理由)。 规划
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0377—62129586                     投诉机构: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77—62120667
受理地点:邓州市城乡规划局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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