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不涉及原登记事项)备案
9 |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变动(不涉及原登记事项)备案 | 邓州市工商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3月1日修订发布,工商总局令第63号)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