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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学资格审批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实施(责任)科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情况及依据
1 幼儿园、中小学校办学资格审批 《教育法》第27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全市中小学校 办学(园)许可证。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许可证有效期1年,公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有效期1年。 受理 依照办学基本条件受理相关材料 基础教育科 5日  
审查 对相关材料和办学条件进行审查 30日  
决定 对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下达准办通知 10日  
备案 报省教育厅备案,申请机构代码 10日  
下发 下发办学许可证 5日  
服务电话:0377-62168635     投诉机构:教体局纪委               投诉电话:0377-62168682
受理地点: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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