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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乡路上行驶及超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结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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