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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1.受理责任: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中队)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机关负责人审批,3日内做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0日

    

    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情节轻微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离岗培训、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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