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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十八条: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或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能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

邓州市农业机械实验鉴定站

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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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计收费〔2003〕2305号财政部财综〔2004〕65号

A类鉴定费高级(三级)235元/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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