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权责清单 > 人社局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人才交流中心

《河南省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三)毕业生人事代理。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可作为委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为用人单位申报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接转档案,转正定级,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2/10/10 1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