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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专项规划审查
 
1 水资源专项规划审查 邓州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    水利部《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0143号第二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及各地区各行业有关防治水旱灾害、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要求,依据水利规划体系,制定一段时间内水利规划编制计划。纳入规划编制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明确规划期限、组织编制单位、会同或协作单位、衔接单位、审批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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