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检查
4 |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检查 | 节水办、水政水资源科、河道所、水保科 |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对立案查处的案件,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及时指派两名以上水政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必要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