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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防洪工作日常检查
 
5 市内防洪工作日常检查 邓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第三款:“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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