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
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收费情况 | 违法责任 |
5 | 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 | 豫财【2008】52号,豫财踪【2004】9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核定开采面积、采砂量。 | 是 | 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情节轻微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离岗培训、收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审核责任:审查开采面积、开采方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 |||||
3、决定责任:做出审核决定,制作征费决定。 | |||||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登记档案。 | |||||
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服务电话:0377-68027722 投诉机构:邓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377-62218519 | |||||
服务地点:邓州市水利局河道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