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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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