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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予以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收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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