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审批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发给生育证,可以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4、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申请第三个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载有子女身份和抚养情况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等有效证件。
(2)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还应提供两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二)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核实和初审工作,对材料齐全的,发给《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报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
(四)审批发放生育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规定、材料齐全的,批准生育第三个子女,发给生育证;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将材料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核实和初审工作,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联系方式 邓州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 0377-62166335
附件1:
三孩生育证审批表
妻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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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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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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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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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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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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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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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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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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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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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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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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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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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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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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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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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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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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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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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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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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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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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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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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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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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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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
第三个子
女理由及
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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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系合法夫妻,现有 个子女,属于①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②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之第 种情况,现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请予批准。
我们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抄写:本人清楚以上内容。
申请人签字 妻子:
丈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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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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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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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单位或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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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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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级
初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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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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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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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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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服务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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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一式2份,县、乡两级各存一份。
2.申请人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其他情况下应提供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意见,没有归属地的受理单位应及时为其建档。
3.单位盖章均为行政单位公章。
附件2: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委托 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 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妻子:
丈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