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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2017年“金秋助学”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  zczrmzf     访问次数:            更新时间:  2017-07-28 08:18       来源单位: 张村镇人民政府 

 

                                         邓州市2017年“金秋助学”工作正式启动

    7月24日,邓州市总工会、共青团邓州市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活动的通知》(邓工字〔2017〕46号),标志着邓州市2017年“金秋助学”工作拉开帷幕。






先划一下重点吧:1、申请助学救助必须由困难职工群众本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四化双评”平台申请,凡是不经“四化双评”平台上传信息的一律不予以救助。2、助学对象是考上一本大学邓州籍困难家庭学生,并且对申报的对象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干部职工会分组编队,深入到每个贫困大学生家庭进行家访,重点了解学生家庭人口状况、经济收支和致困原因等情况,因此一定要如实客观上报家庭情况。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团市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活动,帮助困难职工群众家庭的子女顺利进入大学、早日完成学业摆脱贫困。


帮扶对象

今年的助学对象重点是2017年高考被全国一类重点大学录取的邓州籍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满足以下条件:

1、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因经营困难或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家庭或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保边缘职工家庭子女;

2、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子女;

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单亲、残疾、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意外致困,无力支付学费的困难家庭子女。




申请办法及流程

1、申请贫困大学生救助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由困难职工群众本人写出书面申请,②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困难职工群众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④城市(农村)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复印件)。⑤困难职工群众所在单位工会(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材料。具体表格和填写要求等,由各村(社区)“四化双评”工作平台信息员通过工会、共青团救助事项栏目查询提供。

2、申请流程。按照市委“四化双评”活动要求,申请助学救助必须由困难职工群众本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四化双评”平台申请,通过村(社区)“四化双评”工作平台上传求助信息,一律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需要明确的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助学申请材料上报市总工会。其他困难群众子女的助学申请上报团市委。由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对对象进行审核实施救助,凡是不经“四化双评”平台上传信息的一律不予以救助。




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联系电话:62287177,联系人:郭会倜 海红丽 王新

团市委联系人:周丽娜    联系电话:62287263




活动时间:自7月25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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