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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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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干部职工1108人,直属党委1个,党总支5个,支部委员会4个,党支部18个。局现有干部350人,职工758人,专业技术人员228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48名,初级职称172名,下设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审科、城建科、法制信访科、工程科、项目办等7个科室及村镇建设管理局、监察大队、拆迁办、质监站、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等二级单位16个。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拟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家、省、市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和外事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拆迁方面的安置政策。拟订全市城镇拆迁安置管理办法。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贯彻落实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对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进行资质初审和申报。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权限,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拟订全市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排水、市政管理养护、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设施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后评价工作;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重点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邓州市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取得施工许可工程违规违法案件。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建筑业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

究开发、技术引进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推广工作。

(十)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措施、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人事、劳资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工作;拟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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