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婚育生养
户籍办理
房屋土地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文化教育
劳动就业
扶贫救灾
征兵服役
纳税申报
其    他
 
首页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张村
用人单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信息索引号: NGZC-0915-2017-00002 发布日期: 2017-09-19 录入人员: zczwgk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用人单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机构(科室)

邓州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在职职工管理科、业务大厅6号和7号窗口

法律依据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属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应当自开业之日起30日来,前来办理。

需提交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5、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需参保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到邓州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业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五下午除外)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登记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联系电话

0377-62161971



 
 
 

       

邓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377--62287056 email:dzsrmzfwz@126.com 豫ICP备05017944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2/10/15 11: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