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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镇文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

录入人员: zjzwgk 发布时间: 2015-12-31 访问次数:

  (一)办公室:发挥办公室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服务与窗口作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做好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的三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仆形象;加强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利用内部刊物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确实体现镇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抓好镇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二)组织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和落实镇村级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三)宣传办: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青少年教育等;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协调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搞好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加大《纲要》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抓好精品生产,繁荣理论、文艺、出版事业;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文化重点建设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管好用好各项基金和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制止文化垃圾的传播;抓好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纪委办:参与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纠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推动纠风工作责任的落实。
  (五)综治办:制定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平安八里”创建活动开展,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针对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指导、督促建立多层次的治安、民调防范网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六)武装部:增强军内团结,搞好民兵组织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确实走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前列;不断增强军民团结,积极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扶贫助危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组织所属民兵积极参加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办好少年军校、预备役学校。
  (七)财政所:继续抓好各项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以文补文”、“各业助文”的活动;继续支持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列入财政供应范围的文化设施,在预算内给予经费保证。
  (八)镇教办室:认真组织实施《纲要》,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推动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指导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参加生产劳动、社会调查、科技文化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看优秀影片、读优秀图书、唱优秀歌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创建文明学校为目标,抓好各类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派出所: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秩序混乱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斗争;打击、查禁和取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制作、销售和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多层次的治安、民调防范网络,落实各种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村镇、安全社区活动;加强公安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警民共建活动,创建一批文明示范窗口,树立良好形象。
  (十)民政所: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加快城镇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加强殡仪馆建设,逐步提高火化率;依法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社团和社团违法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十一)文化站:认真组织实施《民族文化发展纲要》,实施精品战略,抓好文艺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秀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具有民族和时代特色的大型群众性节庆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文化建设先进镇活动,健全和完善镇、村文化网络和文化体系,建设稳固的文化阵地;加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整顿、管理和监督,打击各种非法制品的传播和非法经营活动;对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管理和使用好现有的各项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活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工作。
  (十二)村镇中心:对城镇发展进行科学指导和规划,推动城镇综合开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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