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近三年财务决算年报表和统计年报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聘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
7、企业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9、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
10、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等相关资料;
11、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注:新申办企业4、5项不要。企业升级或者由省厅审批的企业由我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厅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