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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央要求推广邓州4+2经验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时间:20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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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要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为何中央要求推广邓州“四议两公开”经验

● “4+2”工作法:民主决策的有益探索

◎河南邓州:“4+2”工作法带来农村改革发展新气象

◎4+2"模式下农村妇女工作的河南实践

◎徐光春:确保“4+2”工作法年内覆盖全省村级组织

●河南日报评论员:有章办事的好机制

●河南日报评论员: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新途径

●河南日报评论员:坚持“两个防止” 做到“两个注重”

◎河南日报评论员:坚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

◎河南日报评论员:坚持完善制度和大胆创新

◎河南日报评论员:要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李源潮:

要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009年08月27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河南邓州农村调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他指出,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认真总结推广邓州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的经验,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动力、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

  2005年,河南邓州市农村首创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再由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都要向全体村民公开。这一工作法今年已在全河南农村推开。

  调研期间,李源潮深入邓州市乡、村,详细了解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做法和好处、难处,倾听党员、村民和干部的意见。并在邓州和南阳分别召开了由省、市、县、乡、村书记参加的座谈会。李源潮充分肯定邓州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这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了党员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有利于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李源潮指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创新经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人翁精神,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提供机制保证。(记者郭久辉)

 

为何中央要求推广邓州“四议两公开”经验

编辑:权娟

2009年08月28日07:4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河南邓州农村调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他指出,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认真总结推广邓州农村推行“四议两公开”的经验,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动力、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认真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创新经验,将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人翁精神,为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提供机制保证。

 

“4+2”工作法:民主决策的有益探索

郭献功

2009年07月20日15:59  来源:《学习时报》

 

  2005年,河南省邓州市开始在所辖578个行政村全面推行“4+2”工作法。“4+2”工作法是河南省邓州市近年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

  什么是“4+2”工作法

  所谓“4+2”工作法就是,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4+2”工作法决策、实施,其基本程序包括“四议两公开”。“四议”是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4+2”工作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从河南省邓州市实施“4+2”工作法的过程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向。在“4+2”工作法实施过程中,党支部享有主动权,能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享有自主权,能够充分发挥决策执行主体作用。两者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了。“两委”班子负起了各自责任、发挥了各自作用,实现了工作相连、力量相聚、目标相同。

二是理顺了村干部的工作思路。“4+2”工作法集中了民智,汇聚了民力,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解决了部分干部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

  三是推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邓州市各村运用“4+2”工作法,确立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条件优、潜力大、前景好的特色产业,走上了经济发展提速、农民发家致富的路子。

  四是理顺了干群关系。“4+2”工作法将民主贯彻到基层,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问题。同时,“4+2”工作法实现了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验,使群众管理村级事务的主观意愿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实践,促使党员干部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争取群众支持、赢得群众认可。

  “4+2”工作法有推广价值吗

  “4+2”工作法的实质,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农民群众的事情让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也就是把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出来形成决策,然后再通过实施回到群众中去,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4+2” 工作法从机制上既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融决策、管理、监督和落实为一体,加强了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提高了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从而构建起充满活力的乡村管理新机制。

  “4+2”工作法拓展了农村党员群众参政议事的渠道,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参政议事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4+2”工作法按照程序推进,达到了公开透明的目的,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事实证明,只有坚持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

  “4+2”工作法转变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使农村党支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核心。

  “4+2”工作法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化解了矛盾,保持了稳定与和谐,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让各种利益群体得到有效整合,在较深的层次上对乡村治理新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已成为农村干部亲民、为民、富民的有效形式,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力引擎。

  “4+2”工作法让老百姓干自己愿意干的事,村级事务让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整合了农村建设力量,农民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蕴含的智慧得到充分发挥,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尽情迸发,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也增进了干群之间的沟通了解,减少了矛盾纠纷,促进了乡风文明和农村的和谐稳定,成为破解农村工作难题的一把钥匙。

 

河南邓州:“4+2”工作法带来农村改革发展新气象

2009年08月27日15:21  来源:新华社

 

  在邓州市汲滩镇张井村村委会大院的外墙上,有一幅宣传漫画,“农村问题”被画成一把锁,锁鼻上挂着六把钥匙。村支书孙永浩介绍,如今,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要按照“4+2”工作法的程序进行,这已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章程”,“6把钥匙开一把锁”就是对这一过程的形象化表达。

  所谓的“4+2”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自2005年开始,河南省邓州市创造性地提出并实践了“4+2”工作法,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纳入一套简单实用的议事决策程序,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广受干群好评。

  要走好“四议”“两公开”的日常民主程序,还要以做实村民代表制度为基础。邓州以10户或15户农民为单位,直选了3.2万名村民代表。市里给每个代表发“代表证”,还把代表照片挂在村务公开栏里,明确了代表的责任与权利。

  2008年,地处林扒镇镇政府驻地的林扒村“两委”看到房地产越炒越热,就动了心,想将村内的40余亩废弃地搞开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全部通过了,但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有几个群众代表却算起细账来。他们认为40亩地盖成商品房,一锤子买卖,分到每个群众手里也没几个钱,还不如把地租出去办企业,不但地是自己的,还能长期受益。一石激起千层浪,大部分村民代表投了反对票。

  后来,村支部采纳群众意见,通过“4+2”工作法程序,把土地租给了外地一客商办起了日产300吨的面粉加工厂,既方便了群众存粮,又给群众提供了务工经商的便利,还能给村里交租金,给镇里交税收,一举几得。由原来开发房产的“一股水”变成了现在办厂经营的“长流水”。

  林扒村党支部书记林光众说:“过去,群众说不行,干部也要干;实行村民代表和6道民主程序制度后,干部没这个权力了。有些事情要经过‘由下到上,由上到下’几个来回。”

  穰东镇穰东居委会有一个大型服装销售市场,但街道狭窄,占道经营严重,一度被河南省消防部门挂了“黑牌”。居委会支书吕新奇介绍,过去,市场一整治就“炸锅”,启动了民主管理机制后,方案、招标都由群众投票定,财务全程公开,商户们集资500多万元,仅用三个月时间,就完成1600米的街道改造。“放在以前,这事三年也办不成。”

  邓州一些村干部说,“4+2”民主管理制度的效力在于群众决策、群众执行,用民主的办法把人心聚起来了,群众和干部“两心变一心”。

  汲潭镇张井村农民张善秋曾连续多年上访反映村里的各种问题,有一回还带着被子、床垫睡到镇政府大院里,要求撤换村干部。推行“4+2”工作法后,张善秋被选为村民代表。在参与村务管理中,多年的疑团一一打开。如今,村里修路,张善秋当义务护路工;发生邻里纠纷,他去调解;村里缺钱,他动员儿子借给村里7000元。张善秋说:“现在村里的事,都是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还有啥可怀疑的?”

 张善秋的例子并非个案。统计显示,由于“4+2”工作法的运用,2006年以来,邓州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95%,邓州并评为河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县(市)。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说,“4+2”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积极尝试,是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探索,是创新农村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

  鉴于“4+2”工作法在邓州市所取得的良好效果,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在全省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推广“4+2”工作法。(记者张兴军、桂娟)

 

4+2"模式下农村妇女工作的河南实践

2009年08月24日09:2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截至今年8月初,河南全省71%的行政村推广运用了“4+2”工作法。

  所谓“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通过运用“4+2”工作法,河南全省有40%的行政村制定了发展规划,有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特色产业,引进了投资项目,有8万多个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实践充分证明了,“4+2”工作法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法。

  作为“4+2”工作法的发源地,河南在全国率先推广实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做好“4+2”工作法的推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要确保年内全省村级组织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使“4+2”工作法在中原大地结出累累硕果。

  而作为新形势下河南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载体,“4+2”工作法的推进与农村妇女发展息息相关,与基层妇女工作方式的改进息息相关。

  妇女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在“4+2”工作法的实施过程中,河南省广大农村妇女热力参与,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作为、发挥独特作用,在推进“4+2”工作法的同时,也促进了河南妇女事业的新发展。

  “你们来凑什么热闹,都回去,换你们当家的来。”“我们就是当家的!”这是邓州市八里王村实施“4+2”工作法后召开的第一次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支书刘明提与女村民代表的一次对话。

  看到村部里开会的村民代表中有近一半都是妇女,刘明提吃了一惊,“因为以前村里有什么大事,我都习惯喊家里的男人们出来商量商量。”在八里王村选出的村民代表中,女村民代表有43名,占到了总数的47%。而女村民代表的增多并非八里王村一个个案。以邓州市为例,据统计,目前邓州市全市有村民代表31286人,妇女代表7196人,占23%。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批农村男劳力外出务工,妇女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但受传统思维束缚,农村妇女此前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多充当旁观者的角色。“4+2”工作法的实施,把农村的事交给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极大地激发了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广大农村妇女从灶台走向了村务大舞台,“女当家人”充当了农民群众的代言人,她们的意愿也在决议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现。

  “以前村里人常说女人能管得了啥事?运用‘4+2’工作法后,村里产生的30名村民代表中,女性占15个。召开村民代表会处理了几件事后,大家都认为处理得公平,就没人再说女人的闲话了。”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赵尤村的“女村官”——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马景莲这样说。

  而刘明提也是在后来的工作中才真正领略到妇女代表的“厉害”。

  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推进沼气建设的要求,刘明提所在的村支部提议在村民住宅区内建个沼气池。虽然有不同意见,但是在“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中还是以微弱的优势通过了。

  但最后一关——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时,却“卡了壳”。女村民代表首先站起来表示“反对”:住宅小区内建沼气池“气味不好,也影响美观。建在谁家旁边,谁家都不乐意。”妇女代表的话一落地,会上的男代表们也纷纷点头。结果一表决,到会村民代表有一半以上投了反对票。村支部的提议被否决了,这还是做了9年村干部的刘明提头一遭遇到。不过,他说自己虽然不免“有点尴尬”,但“心服口服”,因为“妇女代表的话在理”。

  南阳市新野县组织部部长李玉芬在工作督察中发现,凡是充分发挥了农村家庭女当家人作用的村,凡是由女同志联系的村都是“‘4+2’工作法操作规范、推行有利、不存遗留的示范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4+2”模式下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实践中,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到民主监督的全过程,都活跃着妇女的身影。

  在千里淮河第一村——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淮源村,就有一支远近闻名的妇女义务监督队,36名热心村公益事业的妇女在村“4+2”工作法的会议上列席旁听,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决议实施环节全程监督。

  去年,淮源村修建村村通道路,妇女义务监督员们就每天拿着尺子量路基的宽度、测道路的厚度,监督施工水泥砂浆的比例。修建石桥组路段时,妇女义务监督员发现施工队使用的水泥标号偏低,可能会影响到道路质量,她们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村“两委”做了汇报。淮源镇党委书记曹兴奎评价妇女义务监督队,“有她们把关,乡村道路寿命至少延长5年。”目前,淮源全镇其他13个村也先后成立了“4+2”工作法的妇女义务监督队。

  陈喜梅是河南省邓州市姚巷村的一名出嫁女,从2006年开始,她与村里14名出嫁女踏上了漫漫上访路。

  虽然陈喜梅们的户口一直落在姚巷村不曾迁出,且她们本人也长期居住在娘家。但仅仅因为一句“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村“两委”在宅基地和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中都将她们忽略不计,无视出嫁女的合法权益。2008年9月,按照“4+2”工作程序,陈喜梅们的问题被拿到了村民代表大会上决议,结果获得了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陈喜梅等14名出嫁女的宅基地和占地补偿款一次性得到足额发放。

  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在“4+2”工作法下迎刃而解,陈喜梅喜极而泣。

  出嫁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等问题一直是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难点。南阳市妇联主席柳克珍告诉记者,通过运用“4+2”工作法,仅邓州一市,据不完全统计,就解决了50多起出嫁女问题、家庭暴力问题。而在南阳全市,几年来共为1132名妇女分配责任田1000多亩,发放应分款物近2000万元,从而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河南农村采访期间,看到很多村委会大院的外墙上,都有这样一幅宣传漫画,“农村问题”被画成一把锁,锁鼻上挂着六把钥匙。这幅“6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图解就是对“4+2”工作法的形象化表达。“其实,6把钥匙何止开了一把锁。”“女村官”邓州市腰店乡黄营村村支书钱金平说,按照“4+2”工作法的章程办事,不仅解决了农村基层工作中的许多难题,还为“我们村干部特别是女村干部减了压,让我们敢于大胆地为妇女权益‘鼓与呼’。”

  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妇联主席戎爱琴也表示:“4+2”工作法不仅使群众得到了实惠,还在河南大地造就了一大批焦裕禄式的廉洁从政的基层干部。

  身为女性,在农村长大的钱金平深知文化知识对农村妇女发展的重要性,妇女们对科技培训的渴望。自担任村支书第一天起,她就寻思着要为村里的妇女姐妹们建一个“妇女之家”。

  “但建‘妇女之家’需要经费、需要场地,我担心会有人说我是‘女支书就知道为妇女谋利’,所以虽然明知它是符合妇女切身利益的,也迟迟不敢开口。”钱金平的顾虑并非没有依据。在黄营村实施“4+2”工作法后,钱金平在向村党支部提议——建立村“妇女之家”的过程中,遭遇到了反对的声音:“妇女在家看好老人孩子就行了,办那个干吗,纯属浪费。”

  虽然有人反对,但在最后男女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大家举手通过决定成立“妇女之家”。“这是全村人的意见,我就不担心会有人说我搞一言堂,独断专行了。”钱金平笑着说。

  “黄营村妇女之家”建成后,村妇代会组织妇女参加技能培训,开展“巾帼科技致富能手”活动,先后培训妇女320人次,全面提高了全村妇女的整体素质;同时利用“妇女之家”,村里还开展了秧歌舞、乒乓球等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钱金平告诉记者,现在来妇女之家听课的不仅有妇女,还有当初表示反对的那些男人们,“妇女之家得到了全村上上下下的欢迎和认可。”不仅仅是黄营村,运用“4+2”工作法后,邓州全市578个村,95%的村都已高标准建起了“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邓州市市委书记刘朝瑞在采访中对记者表示,“4+2”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也用制度的形式保障了农村妇女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今年5月,新郑市八千乡刑庄村村委会大院的外墙上贴出了一份《告全体女同胞书》。

  在这份《告全体女同胞书》中,全面介绍了“4+2”工作法的工作流程,并号召全体女村民积极参与到“4+2”工作法的实施中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它的起草者就是八千乡妇联。与八千乡妇联一道行动的,还有河南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就在省委、省政府做出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决定的第二天,河南各级妇联组织就迅速行动、积极配合:下发通知,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参与水平;选树典型,试点带动;总结经验,全力推进。

  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河南省妇联主席陈砚秋表示,“推行‘4+2’工作法,不仅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促进妇女发展、提高妇联工作能力和水平都是一个难得的大好时机,必须紧紧抓住。”

  于是,在强力推动“4+2”工作法实施的同时,河南省各级妇联组织努力找寻开展妇女工作与运用“4+2”工作法的结合点,把推行“4+2”工作法作为加强和改进农村妇女工作的良机,以“4+2”工作法推进农村妇女工作。邓州市罗庄镇冯坡村由乱到治的嬗变就充分体现了妇联组织参与在推进“4+2”工作法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冯坡村曾经是全市有名的“瘫痪村”。因派系,20多年间,村里的两派互不来往,连孩子上学都不走在一起;因派系,不到两千人的村子曾两人送命、四人坐牢、百人受伤。镇上虽几次派工作队,但都无功而返,人访、信访、越级访、集体访在该村常年不断。

  2005年,市、乡妇联以冯坡村为试点,运用“4+2”工作法在该村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我们当时是一道会一道会地开,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宣传发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解决。”邓州市妇联主席陈静介绍,经过评选,全村487户中评出“五好文明家庭”165户、“平安家庭”280户、“好媳妇”50名、“好婆婆”50个。

  通过“4+2”工作法在该村推行,通过妇联组织开展的这些活动,极大地促进了乡村的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冯坡村“旧貌换新颜”,由“信访大村”变成了“平安建设”先进村。“我嫁到冯坡村60多年了,终于活着等到这一天了!”村里83岁的老太流着泪说。

 

徐光春:

确保“4+2”工作法年内覆盖全省村级组织

2009年08月07日10:52   来源:《河南日报》

 

  8月6日,河南省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工作会议在开封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我省“4+2”工作法推广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好“4+2”工作法的推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要进一步提升认识高度、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引导力度、增强实效程度、加大落实强度,确保年内全省村级组织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使“4+2”工作法在中原大地结出累累硕果,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省委副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叶冬松出席会议。

  徐光春在讲话中首先指出,全省推广邓州市“4+2”工作法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广、热、新、实”等特点。“广”就是推开面广,截至目前,已在全省71%的行政村进行了推广运用。“热”就是推广积极、热情很高,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迅速掀起了推广“4+2”工作法的热潮。“新”就是不断创新,各地在推广中探索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形式新机制。“实”就是效果实在,通过运用“4+2”工作法,全省有40%的行政村制定了发展规划,有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特色产业、引进了投资项目,有8万多个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实践充分证明,“4+2”工作法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地方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行动不迅速、运用不规范不到位、动员不充分等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实际情况,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广“4+2”工作法,确保年内全省村级组织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徐光春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意义,提升认识高度。“4+2”工作法是新形势下我省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实践。推广“4+2”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载体,是转变发展思路、推进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从中央要求看,习近平副主席在我省上报中央的有关经验材料上批示,“邓州工作法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加以完善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刘云山、李源潮同志也做了重要批示,对总结宣传推广“4+2”工作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作为“4+2”工作法的发源地,在全国率先推广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领导批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既能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可以为全国工作积极探索、提供有益借鉴。从农村改革发展看,推广“4+2”工作法,能够有效提升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向心力,扩大党员队伍的影响力,激发广大村民的创造力,形成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从维护农村稳定看,推广“4+2”工作法,可以有效解决疑难事务和棘手问题,有效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避免损害群众利益和违法违纪事情的发展,为保持全省大局稳定打下坚实根基。大家一定要着眼全局、立足现实、放眼长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确保“4+2”工作法在全省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明确重点,加快工作进度。省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今年年内要做到“4+2”工作法在全省农村全面覆盖并取得实效。从目前情况看,尽管“4+2”工作法覆盖面已达到71%,但“行百里者半九十”,剩下的村由于存在着个别村级组织运转不力甚至软弱涣散,干部素质不好、能力不强、威信不高等问题,工作难度很大。这些后进村既是推广“4+2”工作法的难点也是重点,其推进程度直接决定着整体工作进度。要以后进村为突破口,重点关注、重点联系、重点指导、重点帮助,在点面结合、点面互动中实现工作的全面推进。要找准症结所在,逐村调查摸底,查清找准问题是什么、瓶颈在哪里、下步怎么抓,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广方案;突出关键环节,抓好村党支部书记选配、村级班子建设、村民代表选举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干部群众的议事能力,为推广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使推广运行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要明确方法,提高引导力度。方法决定效果。“4+2”工作法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和开创性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工作规律、讲究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求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坚持积极与稳妥相统一,既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不拘一格大胆去试;又加强指导,搞好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这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有序健康推进。要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统一,既要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全面铺开、纵深推进,做到抓好每一个村不留下盲点,抓好每一项工作不畸轻畸重;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实际划分不同类型的村,确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脚踏实地地加快推进步伐。要坚持学习借鉴与开拓创新相统一,认真学习各地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向榜样看齐,在对照差距中找动力,善于“取经用宝”,在汲取经验中找方法;同时要紧贴自身实际、紧跟形势变化、紧随群众意愿,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制度。要坚持推广“4+2”工作法与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相统一,作为农村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把“4+2”工作法贯穿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各项中心任务之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让推行“4+2”工作法的过程成为破解难题、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

  四要明确标准,增强实效程度。“不以规矩,不成方圆”。“4+2”工作法,是加强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的新模式。让这一新模式发挥最大效应、产生最好效果,关键是要严格程序,扎实推进,真正把“四议”和“两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在实处。一是规定动作不能少。“四议”、“两公开”是“4+2”工作法的核心内容和工作程序,这6个步骤是规定动作,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严格遵循“路线图”,做到一个步骤不能减,一个环节不能丢。二是执行制度不走样。要规范议事内容,规范运作程序,规范民主监督,不能马虎应付,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偷工减料”,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三是各项要求不降低。年内要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可谓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既要争取时间,又要讲究质量,不能因求速度、赶进度而降低要求,避免“水过地皮湿”,避免草草收场。

  五要明确责任,加大落实强度。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推广“4+2”工作法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要做到责任明,省、市党委要承担起领导责任,把推广“4+2”工作法列入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市、区)党委要承担起第一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细化量化工作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乡镇党委要承担起直接责任,在加强调研中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在科学分析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做到督查严,省、市、县、乡四级都成立了督导组,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三要做到考核硬,把推广“4+2”工作法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委常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县(市)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定县乡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指标,作为在农村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实践,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确保“4+2”工作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徐光春强调指出,9月份我们党将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问题。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做好“4+2”工作法的推广工作,意义尤为重大而深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使“4+2”工作法在中原大地结出累累硕果,以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陈全国在主持会议时就贯彻落实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说,学习贯彻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把“4+2”工作法推广应用好、真正取得实效,要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认识更深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徐光春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传达更迅速,确保这次会议精神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全省各级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三是部署更周密,做到思路更清晰、重点更突出、方法更科学、标准更严格、措施更有力。四是责任更到位,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督查,使“4+2”工作法在全省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召开之前,与会代表实地参观学习了开封市3个村“4+2”工作法的实行情况。会上,开封、新乡、焦作、濮阳4市介绍了他们推广运用“4+2”工作法的有益经验和初步成效。

  各省辖市、各县(市、区),省推广“4+2”工作法督导组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平 萍 宋华茹)

 

河南日报评论员:

有章办事的好机制

——一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7月26日14:06  来源:《河南日报》

 

   近来,一种极具活力的工作方法正在我省各地农村红红火火地推广应用,这就是邓州市探索创造的“4+2”工作法。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4+2”工作法对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而带动农村改革、科学发展,行之有效,作用巨大。其成功的最大奥秘就在于探索建立了一种在广大农村有章办事的好机制。

  众所周知,广大农村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再加之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任务十分艰巨。长期以来,农村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民群众参与村级政务、为发展献计献策的渠道较为缺乏乃至无序;一些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也缺乏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对基层政务存而不议、议而不决,效率低下,还往往因为决策不科学而饱受非议。“送吃送喝,不如送个好政策”,这是以前农民的心声。“有了好政策,还须好机制”,这是当前广大农民的希望。

  “4+2”工作法就由此而来,据此而生。从各地推广应用的实践看,“4+2”工作法确实是我省广大农村有章办事的好机制。

  “4+2”工作法让基层组织协调工作真正有章可依了:它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的决策执行主体作用,通过制度化的程序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农村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村“两委”职责明晰,在谋发展、促和谐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避免了无谓的扯皮纠纷。

  “4+2”工作法让农村科学发展真正有章可依了:在筹划安排本村事务时,坚持按“铁章程”办事,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使各项决策遵循客观规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当地实际、符合人民心愿。

  “4+2”工作法让发扬民主真正有章可依了:“四议”、“两公开”不仅让绝大多数群众参与村级政务,而且使村里的各种决议、决策、实施都置于透明监督之下,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政治权利得到了保障,提高了村“两委”的公信力。

  积极推广应用“4+2”工作法是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关系到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中原崛起的全局。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地、创造性地推广应用,使这种科学工作机制在越来越多的村庄扎根、开花、结果!

 

河南日报评论员:

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新途径

二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8月27日16:13  来源:《河南日报》

 

  舞阳县西蔡村的拆迁工作,因群众意见不一致,过去7年都没有解决;这次按照“4+2”工作法,从提议到通过决议只用了7天就圆满完成,村支书张国彦感叹:“4+2”工作法真是灵丹妙药!

  事实上,“4+2”工作法在全省各地广受农村干部、农民的拥护。

  农村的繁荣稳定,要靠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导,更为重要的,是要靠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积极性的发挥。换句话说,就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强化,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巩固。这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的繁荣稳定就有了可靠的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带领群众改革发展的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威信不高;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的渠道不畅,村“两委”的决策和措施与群众的意愿“两张皮”等。

  从推广应用的结果看,“4+2”工作法很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为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开辟了新途径。

  “4+2”工作法一方面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和严格的程序,使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促使党员干部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了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4+2”工作法以公开透明有效地减少权力滥用,提高干部的公信度,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又以严格的制度保证了农民的民主权利,畅通了民主决策渠道,变“组织要农民干”为“农民自己主动干”,为农村的繁荣稳定注入生机与活力。

  “4+2”工作法让村“两委”和村民在筹划安排本村事务时,坚持按“铁章程”办事,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使各项决策遵循客观规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当地实际、符合人民心愿。

  “4+2”工作法为我省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制度、方法和动力保障,开辟了一条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新途径。随着“4+2”工作法更加广泛深入的推广,我省新农村建设必将出现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局面。

 

河南日报评论员:

坚持“两个防止” 做到“两个注重”

三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8月27日16:15  来源:《河南日报》

 

  濮阳市在推广“4+2”工作法过程中,坚持“用‘4+2’‘走程序’”,真正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使村干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群众成了最大的受益者。濮阳市的成功之处,在于较好地坚持了“两个防止”,做到了“两个注重”。

 

  坚持“两个防止”,就是防止村级党组织大包大揽、以党代治,由党组织包办村务,甚至凡事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防止村民自治脱离村党支部的领导。做到“两个注重”,即注重村党支部的提议与群众的意愿合拍,并切实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意见和方案,确保决策的实施能够惠及广大群众;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个基本要求,就要处理好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与实行村民自治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村民自治才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只有推进村民自治,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显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

  “4+2”工作法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村支部提议,使基层党组织牢牢掌握着农村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通过两委商议,使村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广大农民参与审议、决议,把党组织的意图和村委会的想法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地的实践证明,坚持“两个防止”,做到“两个注重”,是“4+2”工作法的精髓。村支部在工作中不越位、不错位,村委会不移位、不缺位,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有效监督,才能把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结合起来,“4+2”工作法的巨大威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为广大农民群众造福。

 

河南日报评论员:

坚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

四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8月27日16:16  来源:《河南日报》

 

  确山县盘龙镇东郊居委会位居城区,土地少,项目引进难、落户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居委会按照“4+2”工作法程序,通过民主决策,并按照《合同法》办事,将土地租赁给南岭商场建仓库,从而盘活了集体资源,增加了居民收入,群众非常满意。

  重大决策坚持阳光透明,依法办事,确山县村级组织的生动实践充分说明,“4+2”工作法不仅是推进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也是保证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好机制。

  科学运用“4+2”工作法,关键要坚持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把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村的各项工作办得更好。

  “4+2”工作法作为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实施的效果如何,取决于党员和群众代表参政议事能力的高低。在推广应用“4+2”工作法过程中,要抓住配强村级班子这一核心,选好村民代表这一关键,加强教育培训这一重点环节,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策水平,切实增强他们参政议事的本领,使他们提出的事项体现科学发展要求,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

  “4+2”工作法是保证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好机制,其运行的情况如何,取决于党员和群众代表法制观念的强弱。在推广应用“4+2”工作法过程中,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作决策、建制度,都要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4+2”工作法是发展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实践结晶,蕴含着发扬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深刻含义。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推广应用“4+2”工作法,一定要在增强基层党员群众民主意识的同时,重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确保农村的各项工作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河南日报评论员:

坚持完善制度和大胆创新

五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8月27日16:17  来源:《河南日报》

 

  “4+2”既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又是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新途径。各地在推广应用“4+2”工作法的过程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坚持完善制度的同时,注意结合当地实际,像周口市将之与领导干部“三走遍、三走进”(走遍乡镇、村组、农户;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和全国组织系统“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4+2”工作法在当地生了根、开了花。

  推广应用“4+2”工作法,一定要抓住“完善配套制度”这个关键。“4+2”工作法作为一个工作机制,不可能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要使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要通过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使落实“4+2”工作法有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和民主政治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推广应用“4+2”工作法,一定要突出“大胆创新”这个特色。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差别、工作重点有差别、村级领导班子构成有差别、村民综合素质也有差别。如果生搬硬套,死抠本本,就很可能违背实在、实用、实效的原则,很容易使落实过程变成“填鸭式”的推进过程。因此,各地在推广应用“4+2”工作法的过程中,一定要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用改革的办法来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4+2”工作法的内涵不断丰富,方法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农村繁荣稳定的大业。

  我们欣喜地看到,周口等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全省各地都能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让“4+2”工作法在中原大地开出更鲜艳的花朵、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河南日报评论员:

要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六谈推广应用"4+2"工作法

2009年08月05日12:22  来源:《河南日报》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地要推广好、运用好“4+2”工作法,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是关键。鄢陵县在推广“4+2”工作法时,县乡领导具体联系村组社区,不但在工作上给予帮助指导,而且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省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地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完成推广“4+2”工作法这一长期的重大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使“4+2”工作法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我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推广应用“4+2”工作法,一定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强化督查指导。要把推广“4+2”工作法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周密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推广“4+2”工作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推广应用“4+2”工作法,一定要选好党支部书记、选好村民代表。按照突出“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通过采用“选、育、帮、树”等方式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等方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级干部队伍;要选好村民代表,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代言人。

  “4+2”工作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做法,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全省各地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大力推广“4+2”工作法,以农村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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