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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来源:民政局时间: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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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办理法律法规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

三、办理机构(科室):邓州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四、办理条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450元的农村贫困居民

五、申请、审批程序   

1、四化双评审批流程:居住地村委会四化双评服务站申请—乡镇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安、财政、工商、住建等部门联审、核对—民政局抽查审批。

2、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病残证明、农村信用社存折本。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7-62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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