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 邓州市司法局刘集司法所属刘集镇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律服务所;两劳帮教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所共三人,成员是:王海郎、李显东、刘景春;王海郎任司法所所长,负责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在刘集镇人民政府院内西侧 二、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刘集镇司法所简介
来源:刘集镇人民政府时间:20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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