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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局时间: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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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邓州市林业局信息中心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邓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48号,邮编:474150,电话:0377—62125448,传真:0377—62122863,电子信箱:dengzhlyj@126.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由副局长杨灵亚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归类、审核、公开。

二是安排专业人才,充实信息公开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我局抽调专业人员,合理分工,具体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保障了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内容涉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公开的规格。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以及公开的途径、方式、技术操作规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更新)各类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林业局门户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规定的分类标准,规范、重新建立了公开目录系统,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邓州市林业局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的有0件,通过书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邓州市林业局网站 “政信息公开栏目”(电子邮件)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其他形式的申请数有0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邓州市林业局无投诉举报情况。全市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情况。全市无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3年邓州市林业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电子政务建设在政府专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新网站建立时间不长,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都比较少,内容还不够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全面;三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由于人民群众缺乏对政府信息工作的了解,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实情况和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完善机制,合理分工,落实责任。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继续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层次。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以及信息公开的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和形式。二是完善分工责任制。根据各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督促各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网络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业务难度大,同时需要有与时俱进的网络技术的应用。因此,加强业务和网络技术培训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让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督促各部门认真办理人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邓州市林业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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