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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邓州市临时外出人员域外就诊补偿流程
来源: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时间:20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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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办理条件及流程 参合人员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选择居住地的县级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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