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办理流程
参合患者在邓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应先有主治医生开具新农合专用诊断证明,到医院合管办在新农合系统登记,在住院3日内,有合管办或合管站工作人员查对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出院后在医院新农合补助窗口直接领取补助。
当年新出生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