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补偿标准
可补助费用的80%,每年限额补偿1000元。(结核病在结核病防治所产生的费用,可补助费用的80%,限额2000元。)
5.审批流程
患者到医院农合办领取农村居民慢性疾病门诊救治申请表三份,表上贴近三个月照片。医生填写申请表、诊断证明(医教科盖章的蓝色诊断证明)、能提示所患疾病的报告单或病历,然后交医院农合办。市农合办每年两次到医院集中鉴定审批。审批后三份表,医院农合办留一份备档,交给患者二份报销时用。
6.治疗流程:
患者挂号领取门诊病历本,医生在门诊病历上书写每次检查、用药的治疗记录。开药用双处方,每次处方和发票相符。
7.所需材料及报销流程
患者备齐:
1)农村居民慢性疾病门诊救治申请表
2)诊断证明(医教科盖章的蓝色诊断证明和农合办盖章的黑色诊断证明各一份)
3)检查报告单
4)用药处方
5)发票
6)治疗记录
7)身份证
8)合作医疗证
9)户口簿到医院农合办审核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