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1000分。其中:有初中的中心校1000分;无初中的中心校945分;六高中(含职教中心)860分,其他高中845分;局直初中930分;局直小学860分;其他学校825分。
一、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工作(200分。有初中的中心校200分,无初中的中心校145分,高中70分,局直初中140分,局直小学85分,体校、聋哑学校、市直幼儿园50分)
(一)德育工作(20分)
1、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德育活动,推进素质教育(10分)。以大型活动成绩和平时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评。
2、阵地建设(2分):团校、少先队活动室或德育展室健全;团队员经常佩戴标志。
3、团队活动(8分):团队活动常态化,持续开展学雷锋活动,按时参与大型活动,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学校管理(120分)
1、综合管理(30分):基础教育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对各单位每学期进行一轮次检查,每学年两次检查,取平均分作为乡(校)年度成绩。
2、控辍工作(30分)
(1)初中入学率(10分):以全市初中平均入学率为基数,基数以上乡(校)不扣分,基数以下乡(校)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初中毕业生巩固率(20分):一是以全市初中毕业生平均巩固率为基数,基数以上的乡(校)不扣分,基数以下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二是核算实际流失学生数量,每流失1名学生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10分)。中职春季班招生数计入初中毕业生总数。
3、办学行为(40分)
(1) 课程开设(5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记5分,否则记0分。
(2)小初分离(5分):小学从初中剥离记5分,否则记0分。
(3)不以“封闭班”“寄宿班”为名搞一校两制(5分),否则记0分;公办学校不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学校(5分),否则记0分。
(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20分):实行就近划片入学,无跨区域(按暂住户口为主)招生(10分),否则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控制班额(10分),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5)高中阶段招生(20分):高中应加大招生宣传力度(5分),对宣传不力,造成所录学生流失的,流失1名扣1分,扣完为止;严禁本市高中之间学生流动(5分),每流动1人,双方学校各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按计划招生(10分),每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4、初中毕业生管理(20分)
(1)对违规宣传提供条件或泄漏初中毕业生信息,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者,扣除该单位目标管理20分。
(2)中招成绩前100名考生未流失,1人奖励中心校(局直初中)5分,第101-200名1人奖4分,第201-300名1人奖3分,第301-400名1人奖2分,第401-500名人奖1分。若流失则扣除相应分数。
(3)鼓励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进入职业高中学习,进入1人奖学生所在单位1分。
以上三项总分权重为20分,各单位所得分数按权重折合。
(三)学前教育(30分)
1、推进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15分):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幼儿园改扩建任务,无挪用、挤占资金。若当年完不成改扩建任务或挪用、挤占资金的每所扣5分,扣完为止。
2、创建示范性幼儿园(5分):各单位每年争创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得5分,否则记0分。
3、“十佳”创建活动(10分):有入选十佳幼儿园和十佳幼儿园园长的中心校各记5分,否则记0分。
(四)民办教育管理(30分)
1、成立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领导小组(2分),有专人负责(2分),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及方案,无规划扣3分,无方案扣3分。(10分)
2、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本辖区教育领域,且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一定的发展,依据民办学校在校生占辖区学生数的比例确定乡镇位次,第1名满分,每降1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10分)
3、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进行管理,不能同等管理者不得分,凡发现辖区内违规办学出现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得分。(10分)
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50分)
(一)教师在岗情况(15分)
1、组织检查活动,局直学校逐校到,乡镇采取抽查办法,发现一人在编不在岗扣3分,扣完为止。
2、凡有举报的,一经查实,一人扣5分,扣完为止。
(二)职称评聘工作(10分)
1、年度考核不按时上报扣1分;
2、平时考核手册不按时记录、填写扣0.5分;
3、年度考核表填写缺项,不规范扣0.5分;
4、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考核表、电子信息三项不一致的扣1分;
5、结构比例审批不按时上报扣1分,电子信息错误扣0.5分,审核空岗证件不齐扣0.5份;
6、职称评审工作不按时上报材料扣1分,职评电子信息、《简况表》《资格审查表》缺项,错项扣1.5分;
7、评审材料不规范、《评审表》《简况表》内容不一致的扣1分;
8、信访、人访一件(次)扣1.5分。
(三)教师教育工作(25分)
1、师德师风工作(8分):完善师德师风教育、激励、考核、监督机制健全4分;中小学师德教育培训面 100%;各单位开展全乡性师德教育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4分。师德培训缺1次扣2分;制度不健全、档案不规范酌情扣1-3分;有在职教师办辅导班等重大师德问题的计0分。
2、培训管理工作(8分):各类培训参训人数和所分名额缺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培训过程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旷1人次扣1分;“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中不合格1人次扣1分;参加“国培”“省培”人员严重影响我市教师形象和教育形象者计0分。
3、校本培训工作(6分):每期聘请市级以上名师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不足的计0分。市级读书笔记划片展示中,对后三名分别扣1、2、3分,无故不参评者计0分。
4、特岗教师管理(3分):凡督查中发现特岗教师缺岗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普通教育教学工作(500分)
(一)义务教育阶段(总分500分)
1、初中阶段(250分)
(1)教学管理50分
(2)教学质量200分:A学校成绩(含城区1-6初中)200分。①中考成绩175分;②学科竞赛成绩25分。B、乡(镇、办)初中成绩200分。
2、小学阶段(250分)
(1)教学管理50分;
(2)教学质量200分(质量监测175分,学科竞赛25分);
(二)高中阶段500分
1、按示范性高中(即一高中、二高中、花洲实验高中)和普通高中(即三高中、五高中、六高中、穰东高中)两块分别考评。
2、教学管理100分,教学质量400分(学科竞赛等50分;高招成绩350分)。
三个学段的具体细目和考评详见《邓州市中小学教学工作考评意见》。
四、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40分)
(一)体音美教育教学工作(5分)
1、按照规定开足开齐体音美及健康教育课3分,少开一课时扣0.5分,扣完为止。
2、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和健康教育优质课及教学科研活动,并参加市级以上开展的活动2分,少参加一次扣0.5分。
(二)体育工作(20分)
1、中招体育考试(10分):平均成绩全市前10名不扣分,降1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开展阳光大课间体育活动(3分):按要求开展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给3分,不按要求开展大课间活动扣3分,活动时间达不到者查实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2分):按要求所有学校上报国家数据库给2分,少报一所学校扣0.5分,扣完为止;教体局组织测试检验,及格率低者扣1分。
4、组织参加运动会(5分):各单位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以上中小学生运动会1分。按要求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市级运动会,获得名次给4分,未取得名次给2分,不参加为0分。
(三)卫生工作(10分)
1、传染病、常见病防控有方案、有措施,无大疫情发生给2分,健康教育宣传不到位有疫情者,不得分。(2分)
2、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达三级以上者给4分,不达标的对照《河南省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酌情扣分。(4分)
3、能履行对学校食堂和超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给4分,不按规定的参照《南阳市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酌情扣分。(4分)
(四)艺术、国防教育工作(5分)
1、能开展“歌声响校园、书法天天练”等艺术活动,并能按要求参加市级以上艺术活动给4分,不开展艺术活动者扣3分,不参加市级组织活动者扣1分。(4分)
2、学校能按《学生军事训练规定》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高中能按要求组织学生军训,开展活动给1分,不开展活动不得分。(1分)
五、安全工作(50分)
(一)日常管理(20分)
1、校舍及附属设施每周排查一次,有排查记录,每缺少一次扣0.5分。
2、门卫值班出入登记详实,大门及时落锁。上放学时段学校领导、教师佩戴标志持械在岗值班。重点部位有值班名单,有人员在岗值班。凡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分。
3、安全教育上课表,并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能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有预案,有相关资料。检查中发现上述缺一项扣1分。
4、学生寝室有教师值班,有查寝记录。学校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住宿学校夜间值班巡逻有制度,落实到人,有记录。发现上述未按要求落实的一次扣1分。
5、定期对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排查,确保学校周边无安全隐患。发现未排查,存在隐患的扣1分。
6、每月例会安排的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一次扣1分。单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主动上报,不上报扣2分。不及时或瞒报,导致上访的一次扣5分。
(二)学生食堂管理(15分)
1、学生食堂“双证”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2、学生食堂安全无隐患。有消防器材,进货有台帐,饭菜有留样,有记录。“三防”措施到位。检查中发现上述有一项不到位的扣1分。
3、食堂管理制度健全上墙。不到位扣1分。
(三)校车管理(15分)
1、定期对未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校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报安全科,未开展排查整治和未报整治情况的少一次扣2分。
2、凡发现校车违规接送,每一次扣2分,凡发现违规车辆接送学生一次扣5分。
六、职成教工作(乡镇中心校25分,局直初中、职教中心15分)
(一)职业教育工作(乡镇中心校、局直初中、职教中心15分)
1、职教管理工作(乡镇中心校、局直初中15分)
职业学校录取新生报到情况,完成分配任务记15分,达不到分配任务的30%不计分,其他按名次每降一个名次扣1分。
2、职教中心(15分)
(1)招生任务圆满完成。(6分)
(2)迎接省、市检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3分)
(3)培训办班种类和规模:达到5班、200人以上。(3分)
(4)毕业生、结业生就业指导:安置率在95%以上。(3分)
职业学校新生按实际报到率计算;职教中心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以上由职成教科考评)
(二)成人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乡镇中心校10分)
(1)教学教研(2分)
各乡镇教研活动全年6次以上计2分,少一次扣0.5分。
(2)理论信息(2分)
论文在省、市报刊上发表或获省、市奖励证书2篇以上的计2分。少一篇扣1分。
(3)乡土教材(2分)
编写独立成册、打印规范的乡土教材3种以上计1分。少一种扣0.5分。
针对“三农”编印内容丰富实用的科技小报,每月编印下发并上报1种以上计1分。少一种扣0.5分。
(4)优质课(2分)
获省优质课教师称号的1人次以上或邓州市优质课教师称号2次以上的计2分。少一人次扣1分。
(5)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科技培训(2分)
按要求自创科技项目,完成农技推广任务,且档案整理规范齐全计2分。少于2个扣1分。(以上由成人教育教研室考评)
七、后勤管理工作(25分)
(一)财务管理工作(10分)
1、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任职资格。会计人员变动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移交手续不全的,接替人员违反规定另立新账的,每项次扣0.5分。
2、学校所有收入必须使用正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收取。做到票款分离。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否则每项次扣0.5分。
3、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如生均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按规定执行者,每项次扣1分。
4、各单位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真实合法。坚决杜绝白条和各种形式的虚假发票入账。原始凭证几要素内容齐全。经办人及领导签字手续完备。内容不全的,每项次扣0.5分。
5、各单位会计人员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规定及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且报表数据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内容齐全。若出现漏报、误报、错报者,每项次扣0.5分。
6、会计凭证定期装订成册,会计资料、账薄、凭证、报表等按规定定期整理、收集、立卷、归档。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次扣1分。
(二)校建工作(5分)
1、能认真做好本年度本单位的校建工作。做到半年一检查,一年一排查。出现D级危房不鉴定、不上报、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
2、合理规划建设项目。凡校建工程进度缓慢完工率排在后三名的,分别扣1分、2分、3分,不及时更新校舍管理信息系统受到上级通报的,每所项目学校扣1分。
(三)统计工作(5分)
教育事业年报、教育经费年报、基本建设情况年报、固定资产投资年报、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劳动情况、财务状况等项的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临时安排的各种统计工作,要准确、及时。凡漏报、错报、迟报一次各扣1分,年报学生数与学籍数不一致的扣2分。
(四)资助工作(5分)
1、建立健全资助机制,各学校需配备专(兼)资助管理人员。否则扣1分。
2、各学校的资助项目要公开、公平、公正,出现人访、信访的扣2分。
八、教育宣传工作(15分)
1、政务信息(5分):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3分),少1篇扣0.25分,扣完为止。每季度在局《教育信息》刊发不少于1篇(2分),少1篇扣0.5分。
2、新闻报道(4分):每季度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本单位正面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少1篇扣0.5分。
3、优秀教育读物宣传推介(4分):积极宣传推介省教育厅推荐的优秀教育读物(2分);扎实开展学报用刊活动(2分)。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
4、常规管理(2分):有专(兼)职信息宣传员(1分);印制编发有规范的《工作信息》(1分)。少1项扣1分。
九、教育督导与法制工作(10分)
(一)责任督学工作(6分)
1、按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活动,每月能及时认真填写督导记录单,写好总结,按时上交督导室(2分)。未认真填写记录单,未写总结扣1分,未按时上交扣1分。
2、工作认真负责,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准确到位,并能跟踪督查落实整顿(4分)。查找问题不到位或未查出问题者扣2分,未整改到位的扣2分。
(二)法制教育工作(4分)
1、乡(镇)校开展三·九月普法宣传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效果好(1分)。没有方案扣0.5分,未总结扣0.5分。
2、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法制报告会或其他形式的专题法制教育活动,有讲稿、有活动记录(2分)。未开展活动扣1分,没有讲稿扣0.5分,没有活动记录扣0.5分。
3、学校教师、学生每期记有4篇以上学法笔记(1分)。学法笔记不达要求者,扣1分。
十、教育技术装备配备、管理、应用工作(20分)
由仪电站另制定《邓州市教育技术装备、配备、管理、应用方案》。依据方案,各乡校进行考核打分,评出一、二、三、四类,一类20分,二类15分,三类10分,四类5分。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分)
1、查处一起违反上级政策行为者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扣10分。
2、单位工作人员受党政纪处分1人次扣3分,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处分的,1人次扣5分。
十二、信访稳定工作(15分)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对反映到本级的电话访、信访、网访、人访、短信访1人(件)次扣0.5分,市级1人(件)次扣目标管理1分,省级1人(件)次扣3分,国家级1人(件)次扣5分。对反映的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本级1(件)次扣1分,市级1(件)次扣2分,省级1(件)次扣6分,国家级1(件)次扣10分,扣完为止。
十三、审计工作(10分)
1、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借用或变通条据列等情形之一的扣1分。
2、对《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
3、对违反财经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分,受到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的扣4分。
4、各乡镇(街区)中心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乡内审组年度完成本乡所辖学校数量的1/3,少审一所学校扣1分。
十四、老干部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10分)
(一)老干部工作(5分)
1、能认真抓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认真组织好老人节、春节慰问活动,全年无集体越级人访、信访案件(3分)。(以征求老干部意见和督查情况记分)
2、能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及其它调资手续等临时性工作(2分)。(以平时工作记录为依据记分)
(二)关工委工作(5分)
1、制度完善,建有严格的家长学校规章制度。每学期自行授课2-3次,每次不得少于两课时。能组织好局家教讲师团的集中授课活动,按规定征订家长学校教材(3分)。能够按时领取《家长之友》报。(以走访家长、查授课记录及教体局巡回授课组织情况为依据记分)
2、能够积极参加市、局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2分)。(以督查和上报有关资料为依据记分)
十五、勤工俭学工作(15分)
1、文化用品、作业征订发放(6分):超额完成任务每5个百分点奖1分;完不成任务扣1-6分(每10个百分点扣1分);订单未按要求上交者,扣0.5分。一学期通报1次。
2、校方责任险(4分):投保率达到100%,并及时上缴保费记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教师投保率低于50%者,扣1分。12月份以前未上缴保费者扣1分。
3、校园绿化情况(3分):按国家规定,绿化面积达35%以上,达标者记满分。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发现1棵死树扣1分。
4、实践教育活动(2分):各中小学校按要求上好实践教育课(劳动技术课),并能积极参加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者记满分。不按课表上课者扣1分,不参加评选活动者扣1分。
十六、奖分项目
单位获奖(20分)
单位受上级政府部门表彰者,国家级奖励20分,省级奖励15分,市级奖励10分;单位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者,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获奖单位为下属学校的,按相应级别分值的1/2予以奖分。
十七、实行一票否决项目
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2、计划生育出现大面积生育失控。
3、出现群体性越级上访和非访造成严重影响。
4、出现师德师风案事件。
5、高中招出现重大违纪现象。
6、上级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目。
年终将各项考评汇总后,由高到低排序,选取有初中的中心校9个,无初中的中心校1个,局直初中2个,高中2个,其他局直单位2个,共16个单位作为年终表彰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