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来源:教育体育局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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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受理机构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申请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邓州市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幼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需提交材料

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身份证、1寸照片6张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考务费40元(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面试考试费:初中、小学、幼儿园200元/人,高中、中职220元/人

委托办理

不可以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邓州市教体局人事科:0377-621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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