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
办理时限: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认定结论。
收费标准及依据:教育理论考试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每人220元。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
办理程序:
(1)报名、考试:社会人员大致应于6月底至7月初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10月份左右参加全省统一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2)体检: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及各类免试人员须按规定到相应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3)提交材料:体检合格人员须向相应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两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⑧其他。
(4)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提交材料合格后,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测试。
(5)认定: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向通过人员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公开形式:在《邓州教育网》网站长期面向社会公开。(/dzsjyj/index.htm)
业务电话:62168623 监督及投诉电话:62168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