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主要职责
来源:教育体育局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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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市教体局主要职责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订市属高中招生计划,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贯彻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十八)负责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邓州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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