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科
来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时间:2015-07-28
分享:

社会文化科(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牌子) 电话:62759328

指导、协调、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市图书文献、电子图书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全市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市群众艺术馆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辅导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全省重大群众文化赛事活动;负责市级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业务监督。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拟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和市级非物质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