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室(宣传管理科) 电话:67027000
组织制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广播剧、电视剧、文艺节目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做好市广播电视学会工作。负责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建立与撤销,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相关活动,负责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